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电影摄制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摄影扩印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咨询策划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文艺创作;娱乐性展览;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品牌管理;专业设计服务;企业形象策划;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软件开发;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文化用品设备出租;广播影视设备销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幻灯及投影设备销售;音响设备销售;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