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环保咨询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规划设计管理;土地调查评估服务;土地整治服务;消防技术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价格鉴证评估;城市绿化管理;城乡市容管理;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对外承包工程;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