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电子产品的研发、计算机软件开发、企业管理、技术咨询服务、建筑工程施工、安装工程施工;销售:电子及微电子产品(除专项)、交通器材、家用电器、仪器仪表、机电设备及配件、通讯设备及产品、计算机、软件、配件及耗材、实验室设备、劳保用品、消防设备、电子设备、安防监控系统设备、工程机械配件、建材、钢材、建筑装饰材料、金属材料、矿产品(除专项),软件技术培训。(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凭许可证或资质证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