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咨询;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文化用品;计算机系统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经营电信业务(限于中国入世承诺开放的电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的外资股比不超过50%(电子商务、国内多方通信、存储转发类、呼叫中心除外),基础电信业务须由中方控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