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办公设备销售;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承接档案服务外包;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服装服饰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