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及重点领域的专项规划,综合协调全市经济、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经济总量的平衡及比例关系,加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监测、预测与预警分析,综合分析全市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研究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统筹协调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出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结构优化的战略目标、经济手段、政策措施建议。组织开展全市科学发展评价考核工作。负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年度目标管理。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