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网络技术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创业空间服务;软件开发;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摄影扩印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企业形象策划;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礼仪服务;个人商务服务;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企业管理;照相机及器材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