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物业服务评估;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集贸市场管理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礼品花卉销售;礼仪服务;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停车场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安全咨询服务;紧急救援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通用设备修理;日用电器修理;消防技术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咨询策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