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按照爱国卫生事业的发展规划和目标,组织开展好全民爱国卫生运动及创建卫生县城、卫生单位、卫生镇和卫生村活动;组织开展除“四害”(老鼠、苍蝇、蚊子、蟑螂)等病媒生物体及消除其孳生场所的活动。严格管理“除四害”药物和杀灭病媒生物体的药物、器械;参与健康城市创建工作,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对公众进行健康知识的普及和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开展好爱国卫生宣传和卫生健康宣传教育服务。(二)承担全县公共卫生应急信息建设管理;开展全县重大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调查处置;承担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的医疗救护和舆情监测分析工作;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指导医疗物资的储备管理;协助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评价工作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对卫健系统各单位的消防等安全隐患进行监察督导;承担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指导、组织推进法治建设,开展法制教育、普法宣传以及政策法规教育培训、咨询服务工作。完成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