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城市管理的法规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查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和有关职能部门的配合协作。负责拟定本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市容监察大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的管理督查工作。负责本市城市道路、供排水、道路照明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市政维护单位的资质审批,负责市政基础设施维护依法审批的行政管理。负责本市户外广告管理工作,组织审批本市户外广告设置监督管理,组织拟定户外广告、户外灯饰设置的规划和技术标准。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广场、公园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