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建设工程施工;公路管理与养护;路基路面养护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市政设施管理;城乡市容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房地产咨询;住房租赁;环保咨询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规划设计管理;建筑材料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互联网安全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