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屋建筑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亮化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环保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消防工程、保温工程、防水工程、幕墙工程、网络工程、门窗安装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劳务分包;土 地治理、复垦及石漠化治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