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矿产资源勘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采矿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矿产资源储量评估服务;矿产资源储量估算和报告编制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地质灾害治理服务;矿业权评估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基础地质勘查;生态资源监测;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工业设计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科技中介服务;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矿山机械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