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文艺创作;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文化场馆管理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体育表演活动;艺(美)术品、收藏品鉴定评估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电影摄制服务;摄影扩印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专业设计服务;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软件开发;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图文设计制作;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平面设计;工业设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学仪器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文化用品设备出租;音响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