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本单位的宗旨是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企业服务、科技创新服务、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土地整备、劳动保障、计划生育、退役军人服务等方面的事务性支持。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企业服务、科技创新服务、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土地整备、退役军人服务、计划生育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2.负责街道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固定资产管理、政府物业管理、机关饭堂管理、公务车辆管理、办公场所管理、会务服务等工作。3.负责企业服务和科技创新服务工作,建立企业联络机制,收集并反映辖区企业意见建议,协调处理企业诉求。加强与各工商团体和各行业协会之间的联系,协助处理企业间的矛盾纠纷。开展科技创新服务及交流工作。负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4.负责工商团体工作,建立与商会会员、工商界间联系的机制,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沟通和联络国内外及港、澳、台地区工商社团和工商界人士。协助有关部门规范工商企业经营行为。5.协助公共服务办公室,承担开展计划生育相关事务性工作。6.协助应急管理办公室,承担劳动、就业、培训相关事务性工作。7.协助城市建设办公室,承担市政建设、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城市规划、拆迁安置和轨道建设相关事务性工作。8.协助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经济统计相关事务性工作。9.协助综合行政执法队城市管理科,承担环境卫生、公共场所设施、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管理以及水利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相关事务性工作。10.协助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承担会计核算相关事务性工作。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