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建筑劳务分包;测绘服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建设工程勘察;矿产资源勘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服务;气候可行性论证咨询服务;矿产资源储量估算和报告编制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地质勘探和地震专用仪器销售;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基础地质勘查;地质勘查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