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职能1.负责国有林场建设和管理,加强森林、湿地、草原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培育工作;组织开展造林绿化及生态修复工作;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木材安全。2.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基础建设,建立检疫、预测预报制度,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3.负责履行森林防火职责,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度,制定防火预案,组织防扑火队伍,配备防火设施设备,抓好火源管理,提高防火和早期火情处置能力。4.贯彻实施“林长制”,按照国家规定开展森林资源调查,建立森林资源档案,健全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体系。5.组织开展科学研究、技术推广、试点示范、生态文化、科普宣传工作。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二)完成市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