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数字广告设计、代理;数字广告制作;文艺创作;电影摄制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图文设计制作;平面设计;咨询策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翻译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办公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