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电影制片;电影摄制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文艺创作;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图文设计制作;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平面设计;礼仪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视剧制作;音像制品制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