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水利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承担全县水利管理工作,提出实施水资源论证、水资源有偿使用和取水方案的建议;负责全县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落实河湖长制相关工作;确保党城湾灌区灌溉畅通;协助做好全县小型水利工程前期设计、立项可研、初设等报告的转报审查以及招标、投标等服务工作;组织编制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中长期规划;组织指导全县水利工程的建设、运行工作;做好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开展在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检查活动;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为全县安全饮水工程的设施建设、水质监测、水源保护、运行管理、管网维护工作提供技术保障;协助完成水旱灾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