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办公用房管理和公务车辆管理职能;负责行政中心及广场的安全保卫和综治,清洁卫生及美化绿化,水电气、消防及其它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行政中心会议室、机关食堂、周转房的管理及相关社会服务等工作;负责承担县委、政府、人大、政协的重要综合性会议和重要客人的接待任务,指导各部门做好对口上级部门来仪的重要接待任务,指导相关部门做好来仪投资的县外、国外客人的接待任务;负责承办或参与县委、政府、人大、政协的重要会议的会务服务工作,指导各部门做好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