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对全区离退休干部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检查和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2.负责全区离退休干部报告会、通报会、座谈会、茶话会和文体娱乐活动的组织协调与开展。3.协调有关方面,为离退休干部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充分发挥作用做好服务工作。4.负责组织在重大节日对全区离退休干部的走访慰问。5.调查了解离退休干部的医疗保健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处理离退休干部逝世后的善后事宜,做好遗属工作。6.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来信来访,协调解决离退休干部的合理要求,对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区委反映,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易地安置工作。7.加强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的自身建设,加强干部队伍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干部素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8.承担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9.承办区委、区政府、市老干局和区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