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若千政策》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承担柳琴戏的挖掘整理、研究保护、传承发展等工作。承担市级重点舞台艺术创作工作。参与组织实施戏曲、歌曲、舞蹈、曲艺等艺术形式文艺作品的创作工作。参与相关文艺创作的专业指导工作参与组织、策划、开展市级重大文艺活动。参与相关文艺活动的艺术指导工作。承担弘扬沂蒙精神系列演出、戏曲进校园、戏曲进乡村和送戏下乡等文化惠民演出工作。承担柳琴戏、歌曲、舞蹈、曲艺等艺术形式的艺术培训和艺术普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