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网络文化经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互联网数据服务;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电影摄制服务;平面设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科普宣传服务;摄影扩印服务;广播影视设备销售;文化用品设备出租;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