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依法开展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职业年金(以下简称“三险一金”)登记工作;建立和管理“三险一金”参保个人权益记录;按规定核定及拨付“三险一金”待遇;制定全市“三险一金”经办工作的管理、技术、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对全市“三险一金”经办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综合管理全市“三险一金”基金,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市本级“三险一金”经办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运营管理工作;负责受理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的业务咨询和查询服务;负责收集、整理和保管市本级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的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负责全市社会保险计算机网络及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