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摄影扩印服务;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文化用品设备出租;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音响设备销售;幻灯及投影设备销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影摄制服务;文艺创作;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影发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