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城乡建设服务保障工作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二、参与城市建设管理方面政策研究工作。三、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和监督检查等的辅助性、技术性工作。四、承担物业、集中供热等行业管理方面的辅助性、技术性工作。参与拟订物业管理、集中供热管理的监管制度。承担相关数据统计、监测分析工作。五、承担老旧小区改造、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业务指导工作。承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和监督方面的辅助性、技术性工作。六、承担城市更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为全旗生态修复、城市修补提供技术支持。七、协助开展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城市地下空间建设、管理和利用等方面的辅助性和技术性工作。八、承担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