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系统行业管理、政策协调、资产监管、教育培训及自身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二)宣传贯彻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方针政策,指导全区供销合作事业发展。(三)研究拟订全区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指导服务全系统改革发展。(四)根据昆都仑区人民政府授权,对重要农牧业生产资料、农畜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指导基层供销合作社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和其他任务。(五)推近供销合作社法治建设,促进行业发展,维护供销合作社合法权益。(六)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基层供销合作社业务活动,推近农村牧区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电子商务建设和合作金融服务工作,组织开展供销合作系统农畜产品展会展销,领办创办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更好履行为农为牧服务职责。(七)行使区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指导社有资产运营,确保社有企业为农牧服务方向,履行社有资产监管职责,落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安全责任。(八)参加上级社有和国内外合作经济组织的交流活动。(九)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