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环保技术开发、环保工程咨询;污水处理工程、建筑工程排水设计、施工;环保仪器、环保设备的设计及产品购销;生产销售环保设备、给排水设备、水处理设备及其安装;废水、废气、噪声治理;环境影响评价;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环境污染治理设备运营;企业清洁生产咨询服务;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环境污染治理施工;园林规划设计、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