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楼宇智能化工程、钢结构工程、土石方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环保工程、消防工程施工;土地整治服务;机电设备销售;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