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城市环境管理服务;环境工程建设工程专项设计;从事环境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建筑物清洁服务;保洁服务;建筑幕墙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防腐及保温建筑工程专业施工;绿化养护;物业管理;自有设备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销售:洗涤用品、一般劳防用品、机械设备、日用百货、建筑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