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参与和指导各类林业和草原生产;承担林业和草原调查及统计工作,指导全民义务植树;承担全市林业和草原科技示范、推广、培训、指导、教育、宣传、研发、成果应用等工作;承担造林种草检查验收;承担林业和草原碳汇;指导和检查考核国有林场生产经营活动;承担林草种苗生产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管理,林草良种选育,森林培育与经营,生态旅游开发;承担全市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及森林抚育、封山禁牧及管护队伍建设、森林保险;承担自然保护地、湿地、陆生野生动物等资源管理;承担森林资源专项调查监测和森林资源调(清、核)查工作;承担三北防护林、外资造林、草原生态保护和退耕还林等生态工程建设;承担全市防沙治沙固土相关工作;承担林草产品市场风险防控监测预警、林草产品质量控制等工作;承担产业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农村林地林木和草原承包经营、流转管理等相关服务工作;负责产业运行监测与评估、新型经营主体建设和发展、集体林业(果树)和草原适度规模经营、全市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等项目建没和发展;承担全市森林和草原防火监测预警等相关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