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 律法规,拟定全区公路、城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并贯彻实施。 (二)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 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负责编制全区公路交通运输行业 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交通 运输行业统计、发展预测、经济运行分析和信息引导工作;拟定 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全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监督管理;负责交通 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和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区 公路建设项目的设计论证、施工技术指导、质量管理。 (四)负责协调国、省道建设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全区公路 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负责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 工作、项目实施和竣工验收;负责组织对公路水毁、地震灾害等 阻断交通紧急抢修方案的制订和监督实施;参与以工代赈交通建 设项目的实施工作及交通扶贫工作。 (五)组织起草全区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区交通运 输行政执法、执法监督、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及交通法制宣传教 育工作。 (六)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国防交通保障和民用运力动员、 科技管理、节能减排、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七)负责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公 路行业应急管理工作;依法对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 全生产监督检查。 (八)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