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消防技术服务;建筑材料销售;消防器材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