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外以埌南镇人民政府名义,依法集中行使镇政府自然资源、农房管控、农村宅基地管理、村镇建设、生态环境、安全生产、交通运输、文化旅游、水利、林业等领域相关行政执法工作。代表乡镇政府履行上级职能部门依法赋予或委托乡镇的相关行政执法事项。协助上级部门开展应急管理、应急救援、消防等相关执法工作。依托“广西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推进“网上办案、网上监督”的全流程行政执法监督。按需要联动辖区内公安、司法、市场监管等部门派驻(出)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及时发现、制止和处置辖区内相关领域的违法行为。业务上接受县司法局和县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