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销售;电视剧制作;电视剧发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舞台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影摄制服务;文艺创作;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电影制片;电子产品销售;音响设备销售;广告制作;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票务代理服务;软件开发;广告设计、代理;图文设计制作;数字技术服务;礼仪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文化用品设备出租;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个人商务服务;从事与隶属外国(地区)企业相关的非营利性业务活动(除须经批准的业务活动);企业总部管理;凭总公司授权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