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动迁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拟订全县动迁安置和棚户区改造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2.制定下达房屋征收计划,负责调查登记征收范围内土地、房屋等状况,组织认定未登记建筑。3.拟订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按规定程序征求意见并公布;拟订征收决定公告,指导评估工作,做好政策宣传解释。4.协同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指导乡镇、村(居)具体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调处理相关问题。5.负责全县棚户区改造中的拆迁安置工作。6.组织开展动迁工作人员的政策法规与业务培训。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并接受相关业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