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水泥制品制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环保咨询服务;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水泥制品销售;市政设施管理;煤炭及制品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砌块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