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1、受区应急管理局委托,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本区行政区域内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执法查处工作;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2、协助区应急管理局对辖区内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并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协助区应急管理局做好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3、参与拟定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参与实施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规划。4、参与实施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参与编制全区总体预案和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专项预案,配合区应急管理局完成各类预案衔接工作,并协助开展预案演练。5、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协助完成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6、协助区应急管理局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工作;协助区应急管理局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7、协助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合作和宣传教育等工作。8、协助区应急管理局开展对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安全生产方面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9、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10、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