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消防技术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舞台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建设工程监理;公路工程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人防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