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计算机、软件、办公设备、耗材配件、数码产品、安防设备、网络设备、通讯器材、摄影器材、灯光设备、音响器材、机电设备、电线电缆、家用电器、日用百货销售与服务计算机网络系统、监控系统、音视频会议系统、安防系统、智能广播系统、门禁系统安装及维修服务舞台搭建、LED显示屏、灯光音响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