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融媒体中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融媒体中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二、拟定全区融媒体事业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加快信息化步伐,实施新媒体新技术引进、使用、推广,打通各类媒体资源,实现新闻传播的全方位覆盖,推动党的声音直接进入各类用户端。三、坚持正确的导向,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及中心工作,进行内外宣传报道,传播新闻信息,不断提升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四、搭建开展媒体服务、党建服务、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增值服务、文化娱乐等业务的融合媒体平台,为群众提供精准化生活资讯,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五、负责区融媒体中心“两微一端”节目、广播电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的审核、传输覆盖和安全播出工作。六、负责组织协调本区融媒体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及人员教育培训工作。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