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交通设施、市政栏杆、建筑栏杆安装、消防器材、安防器材、体育设施销售施工。车辆识别系统、道闸、电动伸缩门、交通信号灯、监控系统、公路划线、标识、标牌安装及销售。市政设施、土石方、混泥土、公路工程施工;停车场建设、管网工程施工、电力施工、亮化工程;钢结构、园林绿化、楼寓系统。(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