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负责编制全区城市绿化规划并组织实施,绿化项目设计方案的审查,权限内园林建设项目的施工及验收,全区公共绿地的绿化养护,园林绿地的调查、监测和统计工作,公园的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古树名木的普查、保护工作。实施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和开发利用等有关工作;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指导其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指导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预测预报等工作;负责林木种苗、草种的管理工作,指导林果业发展;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负责林长制工作;负责园林、林业、草原专项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提出预算内投资、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组织园林、林业、草原的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负责林草及园林的人才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