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为国守史、为党管档、为民服务。(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规定,接收、收集、整理、开放鉴定、抢救保护和集中统一管理区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直属单位及企事业单位重要档案资料和有关南岸发展的档案。(二)收集本行政区内重大活动、重要事件形成的档案、涉及民生的专业档案,征集对南岸具有重要意义的档案。(三)开展档案编研工作,依法向社会开放档案信息资源,为社会利用档案资源提供服务;负责全区档案目录中心工作,构建全区档案信息网络。(四)利用档案信息资源开展宣传引导工作,面向全社会开展多形式教育宣传活动。(五)组织开展档案抢救保护等科研工作。(六)收集、保存、使用全区档案信息化成果,开展档案数据异地备份及安全维护和管理工作。(七)组织开展区内外档案学术交流。(八)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区地方志工作,制定全区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组织编纂全区各级各类地方志资料,开展地情咨询服务。(九)开展党史研究。负责全区党史研究、党史学习教育、党史宣传、党史资料征编、党史咨询、党史遗址保护、党史著作出版、党史印制等工作;负责党史重大事件和历史人物纪念活动的组织承办。(十)完成区委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