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新城街道办事处是区管委会的派出机构,在区管委会及街道党委领导下,受区管委会委托,行使基层政权的权力,管理辖区的行政工作。主要职能:负责制定全区房屋拆迁管理的有关政策、拆迁行政许可审批和辖区内房屋拆迁安置工作;负责辖区防灾救灾、扶困助残、社会救济、“五保”、婚姻登记、殡葬改革和儿童收养等社会福利工作;负责“双拥”工作,负责伤残、复员军人和现役军人优抚和优待工作,协助做好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负责被征地居民、农村剩余劳动力消化转移工作;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辖区稳定;负责对辖区内各种经济组织进行协调、指导,做好培植税源工作;承担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道路日常养护等城市建设和管理职能,协助做好环境保护工作;负责辖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对辖区内城市管理、社会服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行使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评议的行政管理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