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影摄制服务;电影制片;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文艺创作;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广告制作;平面设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专业设计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礼仪服务;租借道具活动;文化用品设备出租;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营销策划;体育竞赛组织;广告设计、代理;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影发行;电视剧发行;电视剧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营业性演出;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