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装卸搬运;建筑砌块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公园管理;建筑材料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评估;房地产评估;房地产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市场营销策划;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乡镇经济管理服务;企业管理;酒店管理;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城乡市容管理;土地整治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土石方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水泥制品销售;公共事业管理服务;公共安全管理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