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筑劳务分包;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建筑材料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对外承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家政服务;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金属制品修理;五金产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