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安防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工程管理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